苏皖两地法院密切配合成功异地扣押被执行人财产
作者:黄建波 发布时间:2013-04-07 浏览次数:373
近日,江苏省金湖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举报,称被执行人名下一辆价值几十万元的轿车停放于安徽省天长市某地,要求法院前往扣押。
法院接到举报后一方面立即指派干警赶往车辆停放地点,另一方面同时与车辆停放地安徽省天长市法院联系,请求予以协助。
天长法院接到金湖法院的协助请求后,立即派人赶往车辆停放地,将车辆先行控制起来,等待金湖法院到达后进行交接。正是天长法院的大力配合,在金湖法院到达之前未让车辆控制人将车辆开走,并且在完成车辆交接后一直护送至高速公路,使得金湖法院在异地成功地将车辆扣押。
通过此事件进一步体现了全国法院是一家,只要法院系统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定能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