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法院联合多部门共建刑事和解联动机制
作者:陈轶群 发布时间:2013-04-07 浏览次数:404
近日,苏州市姑苏法院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多个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公、检、法、司联运机制推动刑事和解制度正确实施的意见》(简称《意见》),为保障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和解制度的正确执行构建平台。
《意见》将以“三个更加注重”促进刑事和解工作的有效推进:一是更加注重真实自愿,即在审理案件中更加关注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依法进行调解,若双方均未提出和解申请由公检方三方建议和解的,应当在笔录载明;二是更加注重配合监督,即在具体实施刑事和解的整个过程中,公检法司四方将更加注重相互配合与制约,包括强化刑事和解程序启动的侦查与监督,人民调解委员由公检法三方共同设立、刑事和解相关文书的各方送达等;三是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即设立刑事和解专用资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和解案件经公检法三方申请、资金设立机关审批后,即可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救助。
姑苏法院将以联动机制为契机,始终保持与公检司及其他部门的长效互动,充分发挥协作优势,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实践刑事和解,在刑事和解中更添人文关怀,真正把矛盾化解在源头,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