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彩票开奖,段永(化名)总比其他彩民更紧张,因为只有中奖了,他挪用公司的75万元公款才能归还。终于,纸还是包不住火,近日,段永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检察院立案起诉,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判处被告人段永有期徒刑五年,退回违法所得七十五万八千九百六十元。

 

段永1997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回镇江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后辞职转向工资待遇较高的私营企业,2007年担任该公司市场运营部经理,受公司委托定时收取商户的租金和水电费用。一直有购买彩票习惯的段永,经朋友介绍迷上了网络彩票这种快速的博彩购买方式。不知不觉中,段永已经花费了大半身家在网络彩票上,可是他不甘心,继续抱着侥幸的心理,最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从20106月开始,段永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私购收款收据、私刻公司财务专用章等手段,向相关商户收取租金和水电费共计758960元,用于购买网络彩票。20129月,段永自知无力承担巨额资金的还款,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11月被逮捕。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承办法官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被告人段永犯挪用资金罪证据确实充分,金额巨大且不能归还,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本来应当予以重罚。可是案发后,被告人段永有自首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所以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段永挪用单位资金从事的活动跟其他个案有所不同,大部分被告人都是从事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营利活动,而段永却是从事购买网络彩票这种回报率极低的投机行为。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把生财的希望寄托于网络彩票的极低中奖率上,这种赌徒的心态是不可取的,既毁了前程,又毁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