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小偷作案都是来去匆匆,生怕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而这个小偷不光“艺高人胆大”,作案时怪癖还不少。近日,宿豫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另类”的盗窃案,被告人周某作案时喜欢光顾顶楼住户,偷完钱还要吃饱了再走,可谓“胆大心细”。

 

据了解,从2012年底以来,市区一老小区内发生多起盗窃案,且被盗住户均在顶楼,住户还发现家里不光财物丢失,连饭桌、冰箱里的食物也少了。警方经过仔细排查,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一名经常身着军装出入该小区的年轻男子身上,随后经过周密部署于今年1月份将正在作案的周某抓获。

 

经查,周某今年21岁,有盗窃前科。去年底,刚出狱才3个月的周某又干起了老本行。俗话说,久病成医,经常偷盗的周某也总结出了“经验”,但也多了不少怪癖。怪癖一,专偷顶楼住户。他认为顶楼偷起来较为安全,在其盗窃的案件中,选择的地点均是小区顶楼住户,然后采取攀爬、翻窗等手段潜入住户,在拉下电闸后作案。怪癖二,先偷钱,再偷吃。因为周某作案时间一般选择在凌晨,所以周某在偷窃完后会找寻有什么可吃的,从餐桌的食物到电脑桌前的零食无一不成为他的选择目标。怪癖三,身穿假军装。为了达到掩人耳目的效果,周某事先在网上购买了一套假军装,并在作案时穿在身上。

 

周某本以为自己在离开作案现场时穿着军装,可以降低保安人员的疑心,可他没想到就是这身假军装引起了警方的怀疑,并锁定他,最终将他抓获。据悉,短短两个月时间,周某在同一小区盗窃作案6次,盗得财物合计人民币26433元。

 

宿豫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