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的人在别人眼里都是大老板,一定是十分有钱的,虽然手头资金周转困难开不出工资也属正常,但是张明倒好,不仅拖欠雇员工资还屡次向雇员借钱。出于信任,雇员张强不仅没追究其拖欠工资的事情,还慷慨解囊帮助其度过难关,不料没过多久就找不到张明人了,焦急之余便与一起打工的刘某等四人商量。这不说还好,一说吓一跳:张明竟然对他们都有不同数额的借款和欠薪。几个人商量之下,决定向法院起诉。近日,句容法院受理了这几起案件,最终判决张明返还借款和欠薪近23万。

 

20115月,张明承包工程向王强借款1.5万,信誓旦旦的约定一周内返还,同时还给王强出具借条一张。事后张明未返还该款,王强出于对张明的信任,未曾计较。同年9月,张明又再次借款5千元用于承包工程,约定年底还清。同年春天,王强曾为张明承包的两项工程做木工。结算后,张明分别欠王强工资1.8万元、7.7万元,张明仅支付2.7万元,尚余款5万元,即共欠工资款6.8万,借款2万。后王强屡次催要未果,再找张明的时候竟然找不到人了。王强遂找一起打工的刘某等人商量,发现其对他人还有借款和欠薪,遂一起到句容法院起诉。经法官审理查明,张明还对刘某等四人有2-6万不等欠薪借款,连同王强在内共计债务近23万,遂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