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巧妙调解 三起案件妥善解决
作者:陆金东 赵彬 发布时间:2012-01-18 浏览次数:305
近日,来自上海的杨女士、冯先生夫妇给吴江法院执行局的姚建忠法官送来了“执行法官、执法如山”的锦旗,表示深深被姚法官“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工作态度所打动,要对法院和法官致以由衷的感谢。
2010年,冯先生向朋友曹先生借款17600元,2011年他再次向曹先生借款60000元,这两笔借款共计77600元,冯先生一直未归还曹先生。此前,曹先生也于2009年向冯先生的妻子杨女士借款230000元未还。这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都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后均没有自觉履行,按照有关规定吴江法院受其委托执行。执行局姚建忠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刻着手研究案情,认为可以从三方关系着手确定以调为先的执行方案。
姚法官迅速联系三位当事人来法院处理相关事宜。在姚法官与三人的多次深入沟通后,冯先生的妻子杨女士表示同意从曹先生所欠自己的款额中抵扣丈夫拖欠的77600元以及滋生的利息。同时,曹先生在姚法官进一步的释法析理下也答应尽快归还所欠杨女士的余款。最终,三人在法官的见证下签下了和解协议,纠纷圆满调解,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