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3日,镇江京口法院受理了四起建设工程合同工程款纠纷案件,总标的三千余万元,该起案件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原告单位200余名民工焦急地等待着工资的发放回家过年,稍有处理不慎,即刻引发多名民工聚集上访。

 

京口法院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紧急情况处置预案,成立专门班子,24小时不间断掌握情况,妥善应对处置此案。快速办理完立案手续,星期六一大早,民二庭徐立强副庭长和法官助理吴志国第一时间赶往第三人单位要求协助保全,及时查封了正准备发放给被告的1200万元到期工程款。由于该款同时也涉及到被告公司400余名民工工资的发放,民工听说到期工程款被停止支付,日夜静坐在公司门前,一度情绪失控并扬言静坐市政府。负责处理此案的徐立强副庭长在充分了解双方单位的现状后,向院分管院长作了详细的汇报,并立即召集双方单位负责人和民工代表协商,经过艰苦地调解,双方最终同意分割被查封的1200万元工程款,原告分得450万元后撤诉,被告对所欠余款订立还款计划。16日上午,在京口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资金交接,民工闹事危机被迅速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共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