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成功调处一起因被告下落不明引起的群体性纠纷
作者: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4-02 浏览次数:233
包工头玩“人间蒸发”,提供建材的商家和提供劳务的农民工心急如焚,承办法官倾力化解。近日,邗江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因被告人下落不明引起的群体性纠纷。
2011年被告唐网根承接了新疆乌鲁木齐市“文体中心”工程,原告梁红安、陆文杰、赵卫强为唐网根提供建筑材料,原告陈罗生、石长青、吕宜华为唐网根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6名原告就材料款、农民工工资与唐网根进行了结算,唐网根共欠6名原告材料款、工资40余万元,唐网根同时出具了欠条。此后,6名原告多次电话催要均未果,唐网根始终不肯露面,6名原告对唐网根及家人的下落一无所知。无奈之下, 6名原告向邗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唐网根偿还欠款。
承办法官张广才接到上述案件后,虽多方查找唐网根的下落,但结果差强人意,仅查到唐网根可能在新疆做生意,具体地址不明。公告送达虽然能解决诉讼程序上的障碍,但耗时长,效果差,不能解当事人燃眉之急, 6名原告势必要通过执行程序实现债权,再一次增加了当事人的讼累。唐网根的路子走不通,承办法官转而查询唐网根妻子戴玲孝的下落,通过户籍档案查询,承办法官发现戴玲孝娘家在扬州市区,便向戴玲孝朋友及戴玲晓娘家周边了解其联系方式。经过两个月左右的查询,知情人士向承办法官提供了戴玲孝的手机号码。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戴玲孝,向其宣传政府对农民工工资追讨的政策,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坦诚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戴玲孝同意接受法院调解,并拿出30余万元。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6名原告同意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就欠款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至此,6起历时一年半的欠款纠纷得以圆满处理。当事人向承办法官赠送了锦旗,以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