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走散步撞倒老太遭巨额索赔
作者:李迎春 柴敏娟 发布时间:2013-04-02 浏览次数:242
近日,灌南法院审结一起因倒走散步撞倒老太引发的侵权纠纷。该案被告高某倒走散步不慎将一老太撞倒,遭到了对方十余万元的高额索赔,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以52000元的数额息了官司。“哎,真是“赔了夫人又折了兵”,以后倒走散步,可要当心喽”,高某后悔的说。
事情发生在去年五月,吃过晚饭的高某到家附近的广场散步,但是,由于倒走却没能看到后面独自一人转悠的孙老太,孙老太也没想到一抬头看到高某已经快倒退到自己的面前,因患有偏瘫行动不便,来不及躲闪,被高某撞倒在地。倒走散步的高某回头发现自己撞倒了一老太,赶忙将老太扶起,发现其并无外伤后放心离开。
本以为相安无事的高某却遭到孙老太十余万的巨额索赔,怎么回事?原来孙老太回到家当晚就觉得疼痛难忍,第二天便被家人送至该县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股骨颈基底部骨折、左侧股骨小转子骨折、右侧第一跖骨骨折,脑出血后遗症。后伤情经灌南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人体损伤九级残疾。孙老太于是将高某起诉到灌南法院,要求赔偿其因该事故造成的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护理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0966.6元。拿到诉状的高某傻了眼,辩称自己当时只是正常倒走锻炼身体,并非故意撞伤孙某,孙某本身就遗有偏瘫,外出应有家人陪同,其动作迟缓未能及时闪躲,受伤才会如此严重,怎么能把责任全部推给自己呢?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该案转庭后进行调解,该案主审法官以高某的无心之失为切入点,同时对孙老太家人将患有偏瘫的孙老太丢在广场无人陪同也表示了批评,对发生事故也有一定的责任,将事实讲清、将道理说透,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高某适当赔偿孙老太52000元。一起由倒走散步引发的侵权纠纷最终得到了妥善处理。
俗话说的好:“饭后百步走,能活九十九。”阳春三月、风吹幽香,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在傍晚时分散步锻炼身体,在此,灌南法院法官提醒:散步好处虽然多,但是安全还是第一位,尤其是老人要有家人的陪伴,以防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