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邗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在当地有重大不稳定因素的舅甥之间、同时也是前翁婿之间的排除妨碍纠纷案件。

 

本案中的原告既是被告的舅舅,又曾经是被告的岳父。被告的妈妈与原告系亲姐弟,双方不顾近亲不得结婚这一法律规定和科学常识,执意亲上加亲,在1996年被告的奶奶90大寿之日举办了原告女儿与被告的婚礼。不幸的是,婚后出生的第一个孩子系智障儿童,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并最终离异。虽说已经离异,但双方及其家人因感情纠葛、财产纠纷一直冲突不断。2012年上半年,被告及其父母强行搬入原先的婚房中居住生活。原告遂向法院诉请被告迁让,并提供了购房发票,以证明讼争房屋系其独资所购,与女儿、前女婿均无关。

 

被告收到应诉材料后,不仅不同意迁让,还故意提起理由显然不足的管辖异议,在被裁定驳回后又提起上诉,拖延诉讼时间。原、被告及各自家人性格如出一辙,十分执拗,难以交流。本案受理前原告女儿因与被告的矛盾曾在家中自杀,幸未遂。本案诉讼过程中,原、被告双方不断制造事端,互相威胁杀死对方,多次在庭内外发生身体冲突,天天到法院无理取闹,四处散布法官受贿谣言,在党的18大召开前夕向省、市、区各级人大、政协、纪委等多个部门信访,对当地的社会稳定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造成重大恶劣影响。

 

由于上面提到的特殊情况,单纯的判决并不能使原、被告双方真正地定争止纷,甚至会带来执行难等更多的问题,必须做好协调和调解工作,尽可能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在法院三十多次约谈、接待原、被告的同时,委托原、被告所在乡镇的党委、政府、司法、公安、村组对本案进行调解。基层组织展开了多轮艰苦的调解工作,但都在即将达成协议时又因原、被告对细节上的极度偏执的纠缠而无果。201337日,法院邀请当地镇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指导员、双方所属村组的村主任以及“公亲族长”到法院,共同组织原、被告调解,从早上9时一直到中午1230分,终于消除双方各种疑虑,理顺各个细节,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给予被告12万元补偿,原告继续占有房屋,被告搬出。邗江法院当场制作了调解书送达给双方。随后,承办法官与各基层干部未吃午饭就立即前往事发乡镇,见证被告搬离并将房屋完好地交接给原告,原告将补偿款交接给被告。交接过程中,原告家人放鞭炮、乱扔被告衣服等不当行为被在场干警及时制止。该项工作持续至1420分顺利结束。

 

邗江法院近年来形成了“三联三下”、“三室一体”等多种调解模式,本案即为与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联动并下至基层一线实现全程调解的显例,且再次充分说明了诉调对接在民事审判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