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四项措施着力提升青年法官裁判文书质量
作者:李永居 发布时间:2013-04-02 浏览次数:447
今年以来,泗洪法院高度重视青年法官裁判文书质量,定期评查,加强庭审考核,引导青年法官加强自身学习,构建三位一体的裁判文书质量监督体系,有力地提升了20名青年法官的裁判文书质量。
开展定期评查,及时通报青年法官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该院要求审管办每季度对所有青年法官撰写的裁判文书进行抽评一次,并选出优秀、较差的裁判文书各数篇进行分析点评,形成评查通报。评查通报中,要具体分析青年法官裁判文书存在的形式上、实体上的共性和个别性问题,并分析问题特征、问题成因,为提升青年法官裁判文书质量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加强庭审考核,以提高庭审质量促进裁判文书质量的提升。该院要求审监庭每月开展一次青年法官庭审考核评比活动,并组织青年法官进行观摩,为青年法官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庭审能力提供了一个平台。庭审后,参加旁听的资深法官有针对性地进行庭审点评,要求青年法官努力在庭审举证、质证、认证上多下功夫,在提高庭审质量的同时着力提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引导学习实践,不断提升青年法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青年法官的素质是裁判文书质量的决定性因素。该院在严格要求青年法官参加青年干警业余学校各项活动的同时,要求每位青年法官应自觉地加强学习、实践,着力提升自身庭审能力、写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首先,要求青年法官多阅读最高法院、省高院《公报案例》及该院优秀裁判文书,吸取成功经验。对这些裁判文书在结构形态、说理方法、法律语言、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经验加以吸收、借鉴。其次,要求青年法官多向导师学习,切实提升自身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该院已经为每位青年法官聘请了导师,要求青年法官加强与导师之间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自身审判业务水平。最后,要求青年法官加强对《宿迁市法院裁判文书样式及技术规范》、《泗洪法院裁判文书技术规范(试行)》的学习,避免在裁判文书中出现不必要形式上的差错。
强化监督制约,形成庭长、青年法官、书记员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首先,强化青年法官的责任。该院把裁判文书质量作为审判质量的重要方面列入青年法官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其次,强化庭长核稿和签发的把关作用。庭长发现裁判文书质量过差或存在较多问题时,应要求青年法官重写。再次,明确青年法官和书记员的职责分工。如校对一般应由青年法官和书记员共同进行,书记员如发现印好的文书存在明显错误的,应及时提醒青年法官校正;书记员应将文书送由青年法官确认无误后才能送达。最后,完善青年法官裁判文书定期抽查制度。分管院长、庭长应经常对青年法官裁判文书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青年法官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