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频发的状况,仪征法院与保险公司联手打造理赔便捷通道,进一步提升该类案件审判质量,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建立案前沟通机制。该院明确规定对于金额不大、法律关系简单、责任明确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若当事人自愿选择诉前调解的,由法官通知保险公司按规定审核相关材料,并直接向当事人支付赔偿金。

 

加大先予执行力度。对受害人伤势严重,急需医疗费救治的案件,依法及时裁定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指派专人负责保险公司先予执行的对接工作,保证受害人救助费用按时到位,使受害人迅速得到妥善救治。

 

完善庭前送达措施。对涉及保险理赔的案件,法院在向保险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的同时将当事人的保险单、法医鉴定书等证据材料一并送达,让保险公司提前进行核对、辨别,并将其对证据材料的意见记入应诉笔录,明确案件争议焦点,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

 

依法加快办案节奏。针对鉴定程序时间长、复核鉴定矛盾突出等特点,对凡涉及鉴定结论的赔偿案件,提前向保险公司通报涉案鉴定结论,及时征求意见;对需要进行复核鉴定的案件,尽量在开庭之前完成复核程序,避免案件多次开庭,影响办案进度。

 

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办案法官和保险理赔人员联系名册,互通联系方式;实行联席会议、协调会制度,定期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征求意见。制作《赔偿明细确认函》,及时送达保险公司,使其明确调解思路,及时配合开展调解工作,保证调解和理赔工作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