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日,徐州星光双语实验小学的300名师生在校园临时法庭旁听了一起超市扶梯挤伤幼儿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法院当庭判决被告徐州新一佳超市赔偿幼儿小博各项损失32万余元,让广大师生接受了一次鲜活而实在的法制教育。这是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实案审判进校园取得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泉山法院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坚持趣味性、直观性、互动性相结合,根据不同年龄层次青少年的性格特点和行为习惯采取不同的方式,力求新意,使青少年对法制教育产生兴趣,变被动传授为主动接受,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和概念通过案例和事实的形式体现出来,并在讲解过程中灌输一些法律理论和法治观念,充分调动受教育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自行思考、自行分析、自我辨别,从而加深他们对法律知识和理念的理解。 

 

实案审判进校园活动丰富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真实的法官,真实的当事人,实实在在的法庭氛围,让学生们感到法律不再是枯燥的文字。同学们纷纷表示,实案审判进校园,使法庭变成了课堂,形象直观,大家熟悉了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提高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