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度过一安详、温馨的春节,宿豫区法院就劳资纠纷开通快捷处理通道,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在化解劳动纠纷中特有的程序简便、法理相融、方法灵活的优势,快调、快审劳资纠纷案件。日前,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利用半天时间快速调解了五起追索劳动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2011年下半年,原告张某等五人至被告王某承包的宾馆从事装潢工作,工程结束后,被告王某玩起心眼,就原告等人的工资未按常规方式出具欠条,而是出具一份证明,证明载明其为证明人,能证明原告张某等人的工作量及工资款数额。后因原告等人未领到劳务报酬,在向王某索款未果后,向宿城区劳动检查大队请求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得知被告王某并未有相应的建筑资质,于是向法院提出诉讼。宿豫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员接案后,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通知被告王某立即至法院处理此纠纷。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被告提出自己与原告等人一样均是受雇于宾馆老板,自己亦未领到到工程款,现在原告起诉自己系无理起诉,不愿意给付工资款。而原告等人认为当时是被告找他们去宾馆打工的,工资及劳动时间都是与被告洽谈的,被告本人就是实际上的雇主,所以被告必须给付他们工资。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但调解法官没有放弃,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经耐心开导,双方的态度有所缓和,调解法官抓住这个时机,劝导双方要珍惜村邻感情,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并从事实求是的角度去解决实际问题,经过反复做双方的工作,被告表示愿意在春节前将所欠原告等人的2万元工资款一次性到位。至此,该五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仅用了半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