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男子赵某身负两起盗窃汽车案,逃亡10年。为弥补自己的罪行,10年来,他行善积德,低调行事,但终究没逃出法网。近日,邗江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0,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

 

1998,17岁的赵某从一职业学校辍学,开始“混社会”。和同龄人相比,他长得壮实,敢拼敢打。这让大他8岁的邻居韩某很是欣赏。那时,韩某和朋友费某一起开出租车,因为地盘的事,常遭到其他“的哥”排挤。于是,两人请赵某帮忙,从此,三人成了铁哥们。 2001年元旦,费某车内音响坏了,不想花钱修,动了歪心思。几天后,他捣鼓了一个铅钩,打开一部桑塔纳轿车门,偷了一部音响,装在自己车上。偷得音响后,费某很有“成就感”,向韩某、赵某炫耀,并现场演示了用自制铅钩开车门盗音响的全过程。韩某见状,起了偷辆汽车卖钱的念头。三人一拍即合。

 

20014月间,三人带着铅钩、锯条等工具先后在南京、扬州两地,采用撬车门窗、换电门锁等手段,作案两起,窃得两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经估价鉴定,被窃车辆共价值15万余元)。 同年66日晚,韩某闲逛时,在市区武静花园附近发现了一辆车可以下手。此时,费某外出陪女友,韩某便准备叫上赵某一起“搭手”。然而赵某却突然有不好的预感,他以“肚子饿,去吃碗蛋炒饭”为借口,没有一起去。这一次,韩某被抓。赵某立刻通知费某,计划潜逃。两人来到大连,打工谋生。 几个月后,费某回扬州找女友,赵某加入一个传销组织南下广州,两人分道扬镳。不久,赵某便听说,韩、费两人因盗窃罪被判刑,自己被网上通缉。此后,他踏上了惶惶不可终日的逃亡之路……

 

这些年来,赵某隐姓埋名,辗转各地做小生意。2005,他定居成都,用了一个假名字“樊刚”(化名)。在这里,他娶妻生子,并通过自己的一番打拼,开了一家宠物店。年轻时犯下的罪行被他埋在心底,即使面对朝夕相处的妻子,他也不敢实言相告。“我不能使用真实姓名,对身边所有人隐藏身份。”提及逃亡生涯,赵某说,他平时特别低调,不敢和别人争执,生活得十分艰难,为了补偿自己的错误行为,他积极行善。汶川地震期间,他积极发动和组织宠物市场里的人,三次奔赴汶川,为灾区运送救灾物资,并捐款六七万元;玉树地震后,他也积极捐款捐物……但这些并没有洗去他心里的罪恶感。 近几年,投案自首的念头一直盘桓在赵某的脑海里,然而,考虑到老婆孩子,他犹豫不决。

 

去年115日中午,一家人在一海鲜餐厅吃饭时,赵某被千里追逃的邗江警方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