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欠条被涂改原告说写的是7而被告说数字是原告私自涂改的他只欠2万元。近日在邗江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达成一致。

 

去年10月下旬翟女士到邗江法院起诉称李先生多次向其借款,合计7万元经多次催要未还。法官发现翟女士提交的“今借到翟女士人民币70000元整”的借条中7”明显被人改动过,疑似由“2”涂改而来。

 

庭审时法官了解到双方于2003年通过网上聊天认识并多次结伴出行游玩。其间李先生称经营饭店资金紧张陆续向翟女士借钱,并借过一条价值7000余元的金手链用于典当。 据翟女士称双方之前借钱还钱均未打过借条而这两万元是其向朋友借来后又转借给李先生的,所以打了借条。后来时间长了,翟女士担心超过诉讼时效,让李先生重打欠条,而此时李先生的欠款已达7万元。“我看他写的还是两万元,就提醒他欠款是七万。”翟女士要求李先生重新再写一张。“但他却嫌麻烦,就让我自行将2万元改为7万元,还说,他肯定认这个账。” 对于翟女士的说法,李先生却坚称,他只欠翟女士“最多两万元”,所谓的七万元的欠条,是翟女士未经其同意私自篡改借条上的金额。

 

因翟女士拿不出更多证据,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先生一年之内分期返还翟女士欠款2万元,双方之前所有借款纠纷全部终结。法官也提醒,借款人在写欠条时,数字书写一定要用大写的汉字,而不要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