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安中院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和淮安市委、市政府加快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2年度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奖单位”。

 

积极开展司法调研活动,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就中心城市建设相关问题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出台《关于为加快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依法服务和保障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二十二条措施。

 

以民权、民生、民利保障为重点,妥善处理涉及中心城市建设的各类案件。尤其是城市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案件,在坚持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强化合理性审查,依法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扎实做好“两联一挂”工作,保障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挂钩重点项目,定期走访、座谈等方式,排查项目建设中的司法需求。在南水北调工程重点项目拆迁的关键时刻,通过对相关案的非诉行政强制执行,依法保障了该项目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