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法院协助行政机关开展“说理式文书”制作
作者:陈轶群 发布时间:2013-04-01 浏览次数:379
针对当前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简单、说理单薄,易引发行政争议的现实情况,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瑕疵、预防争议产生,近日,姑苏法院协助区卫监所等行政机关开展“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制作工作。
法院强调“说理式文书”制作应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事实叙述清晰,即在文书中加强对事实材料的完整表述,使当事人明悉处罚原因及过程,以此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二是注重法律引据完整,即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在文书中援引法律条文、载明裁量理由,使行政处罚做到有理有据,以此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度;三是注重情理相融互动,即在行政处罚文书中告知行政处罚的内容及相关救济途径,使当事人能在接受人文关怀的同时更加理解处罚的目的,以此提升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姑苏法院将以此项协作为契机,在辖区内的行政机关广泛推进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的“说理式”文书长效互助机制,共同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