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仪征法院高度重视破产案件的审理,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提高破产债权的受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以来,该院先后受理了7起破产案件,处理破产债权2.2亿元1起破产企业重整成功,债务清偿率大幅度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争取各方支持。该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主动与税务、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和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减免税费等方式,为破产企业增加可分配财产数额,大大提升了债权的受偿比例。以该院正在审理的某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为例,法院通过与税务机关多次沟通,为破产企业减免不动产处置税费约50多万元,减免税负比率达5%左右。

 

盘活破产企业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对资金短缺、有发展生机的企业,努力推动破产重整、和解,帮助暂时危困的企业渡过难关。为破产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加强对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重整企业严格执行债权受偿方案,确保债务及时清偿。目前,该院成功对一起破产企业进行重整,为其制订了四期破产债务清偿计划,该企业已按计划偿还了两期,清偿率高达70.18%,据破产管理人测算,如进入破产程序,则清偿率仅为22%

 

严格选任破产管理人,加强对破产资产的审核。健全对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及履职考核机制,必要时由破产管理人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社会中介机构对破产债权进行审核,核销虚高部分。在该院审理的一起破产案件中,法院建议破产管理人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对税务机关申报的400多万元债权进行了审核,审核后,破产企业实际应该承担的税金仅为6万多元,经破产管理人申请,税务部门已将差额进行了核销。

 

建立动态流程管理,统筹推进破产进程。将破产清算案件视为一个系统工程,统筹兼顾各项清算事务,制定精确细致的审理方案,把破产财产处置区分为资产盘点、资产评估、资产变现、应收款清收等具体工作事项,分别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人员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措施,统筹加以推进,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使破产清算事务实现全面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