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日上午,淮安中院审监庭的三名法官身着法袍走进淮安市看守所,对罪犯陈某减刑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以往,法院对此类案件一般都是采取书面方式审理。

 

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执行机关的提请意见、被减刑人员的思想汇报等,对执行机关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质证,还听取了市看守所部分服刑人员对陈某服刑期间现实表现情况的意见。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当庭作出同意对陈某予以减刑七年的裁定。

 

“目前社会上仍有‘花钱买刑’的谣传,司法公开可谓是让谣言不攻自破的一剂良药。承办法官王艳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