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三措并举 规范委托鉴定工作
作者:吴书俊 发布时间:2013-03-29 浏览次数:352
今年以来,睢宁法院为有效防止对外委托评估、鉴定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外委托工作的管理,强化委托鉴定工作措施,规范委托鉴定工作程序,增强对外委托评估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力地推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公开鉴定机构抽选过程。在收到当事人的委托鉴定申请后,先向当事人详细介绍可供选择的鉴定机构情况,再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按照及时、依法、高效、节约的原则,在双方当事人现场监督下随机抽选鉴定机构,有效化解当事人对鉴定环节的疑虑,增强司法鉴定的可信度。
强化委托鉴定工作监督。全程公开司法鉴定制度、鉴定机构名录、公开移送材料、公开选择鉴定机构、公开委托鉴定的操作程序,公开鉴定结果,全面让当事人了解鉴定情况,满足他们的知情权。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对违反委托鉴定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定期走访案件当事人,召开座谈会,让当事人对鉴定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判监督。
多做释疑明法工作。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从法律角度、技术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向当事人做好释疑工作,同时加强鉴定结论报告的审查,提高鉴定人出庭作证率,防止不正确的鉴定报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定案证据或依据,杜绝侵害当事人权益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