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不仅仅是上门开庭,更重要的是根据当事人实际需求开展审判或调解,真正解决当事人纠纷。”青年法官小刘深有感触地说。

 

当事人老王的儿子在外打工,儿媳带着两个孩子在家留守,时间长了磕磕碰碰,双方都有些怨气,终于有一天发生家庭战争,双方都动了手。儿媳遂从娘家带人又把公婆打了一顿。公婆气愤难当,带着房产证到法院起诉,请求房屋属于自己,让儿媳搬出去。法官开庭调解,儿媳却不来出庭。考虑到家庭矛盾激烈,民一庭庭长陪着承办法官一起来到老王家里,采用背靠背法进行细致调解。儿媳说,我没有房子,如果撵我出去,我就离婚,孩子扔给他们。庭长和法官又来到东院,劝说老王夫妻,经过耐心的说服,老王夫妻表示,房子可以继续给儿媳住,但儿媳必须写保证书,以后不再打骂,并且在西院自己开火,不再一起吃饭。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终于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疙瘩。

 

今年以来,泗阳法院创新巡回审判形式,根据案件的不同需求制定不同的方案,大力推进巡回审判便民利民举措,打造当事人满意的审判效果。立案庭深入经济开发区开展调研,针对企业用工现状发送司法建议,减少劳资纠纷,促进企业发展轻装上阵。刑庭在开发区管委会审判一起企业职务侵占案件,并为企业职工做相关法律知识讲座,提高企业人员守法意识。

 

在审判形式多样化的基础上,该院明确规定巡回审理的案件数量,每名法官每年不得低于其结案数的10%,并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每年不得少于2次,相关数据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法官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同时拓展巡回审判的领域范围,将“诉调对接”工作融入到巡回审理中,充分利用巡回审理过程中贴近基层、贴近农村的便利条件,加强普法宣传,利用其他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得到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