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告诉自己,‘水至清则无鱼’。如果我独树一帜,拒绝别人的‘好意’,甚至上交贿款,不仅得罪人,还会被视为异类,认为我是神经不正常、脑袋有毛病。这对工作无益,更谈不上树业绩奔前程了。所以,对熟人、朋友及企业家们以拜年名义送来的钱物,我都一一笑纳。”四川省眉山市原市委常委、原副市长余治平在悔过书中写道。

 

一条被误读了的名人名言。“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两千多年前东方朔老先生的这句话原意在劝人要以宽容的精神待人处事,凡事不应太过计较,而现今却被一些官员奉为为官处事之道,成为一些贪官自甘堕落与贪污受贿的信条。从古到今,信奉“水至清则无鱼”的官多,信奉“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官少,越“清”似乎官越“小”,“不清”就会官越大。由“不收钱会成为异类”的受贿逻辑起步,开始笑纳熟人朋友的钱物;由“水至清则无鱼”的处事原则出发,一步步陷入与各方的“情谊”,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仅出了“包青天”、“海青天”等为数不多的清官,而改革开发几十年,就出现了不胜枚举的各级贪官。看来,这句名言有其独特的生长土壤,决不能套用到严肃的政治领域,否则会成为腐败滋长的营养液。

 

一场不容忽视的思想危机。我们必须看到,这种观念对法官思想教育、队伍建设也存在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就个体而言,法官每年所审案件超百件,难免不会遇到沾亲带故、礼金相送的案件,倘若思想麻痹,对“小节”不在意,对“第一次”不设防,那么任其发展下去,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从刘备“勿以恶小而为之”到马克思质量互变哲学原理,国内外经典言论皆说明不注意“小节”的危害。就集体而言,如果对法官队伍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一味宽容迁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势必使得“带病上岗”、“带病入党”、“带病提拔”的污垢现象滋生。久而久之,会如蓝藻般蔓延,污染法律王国的首都。就社会而言,人们对一些形象不佳或违法违纪的法官,总认为“法官也是人”,都有七情六欲,所以不以为然。这种社会氛围容易使人不知廉耻、走向犯罪。应该看到,法官首先是人,在人的欲望上,有合理合法的权益;但又不同于一般的人,而是手握正义之尺,明是非、断公正的人。如果法官为一己私欲丢掉党性,就可能为名而相互倾轧,为利而腐化堕落。

 

一段内涵深刻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应对和经受住各种考验、化解和战胜各种危险的重要法宝。党的十八大报告也首次将纯洁性建设列入党的建设主线。在党情国情世情发生深刻变化的今天,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杜绝“水至清则无鱼”思想在法官队伍中的蔓延,努力营造“清水”环境。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思想上要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执法办案理念,转变“唯上”、“唯利”为“唯民”、“唯法”的工作态度,不断加强党性的修养和锻炼;组织上要把好选人用人关,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从严治院,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的监督;作风上要柔化接待态度,克服“生、冷、硬、横”,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通过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法院开放日、大接访等多种形式,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树立“亲民”、“爱民”形象;廉洁上要强化内省外治,主动缩小交际圈,树典型、抓源头,有效监督法官行为,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与其说“水至清则无鱼”的观念误了贪官,不如说是贪官自己害了自己,对“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谆谆之言充耳不闻,对“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名言警句视而不见。在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活动中,要始终保持纯洁性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目标和抓手,不断增强法官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过滤污染杂质,永葆生机活力,公正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