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车司机在等绿灯时,不经意间看了对面的小伙一眼,不料招来一顿殴打,鼻青脸肿,并造成脑震荡。昨日,泗阳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刘某、张某赔偿原告王某的各项损失6319.2元,二被告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去年12月的一天,原告王某驾驶出租车载客,下客后往前开了一小段路,正好赶上红灯,等了分把钟,才等到绿灯。因刘某的车子启动较慢,王某看了刘某一眼。被告刘某才20岁,血气方刚,以为王某骂自己,于是驾车追赶将王某拦住,并对他进行殴打,后刘某的朋友张某到场也对王某进行殴打,致使原告王某鼻子出血、面部青肿,后被多名路人拉开报警才罢休。原告受伤后到医院住院治疗8天,诊断为:脑震荡、注意休息一周,花去医疗费4628.60元。又查明,原告系出租车司机,此行业年平均工资为41854元。

 

泗阳法院综合各种因素,作出如上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