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作为一种交流工具,在给我们工作、生活、学习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社会、家庭问题。近日,涟水法院大东法庭就调解了一起因“网聊”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原告王某与被告苑某都是80后,王某是山东菏泽人,苑某是涟水本地人,两人是在苏州打工时相识恋爱,2007年夏天双方在涟水登记结婚。王某是家里唯一的女儿,作为山东的姑娘嫁到举目无亲的外地可谓非常不容易。婚后开始几年双方夫妻感情也的确很好,并于2008年生有一个男孩。从去年十月起小两口开始发生矛盾,起因就是王某经常上网聊天,苑某为此就殴打王某。王某认为平时工作忙几乎没有时间交际,网聊是个人爱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且自己网聊是每天下班后才进行的,被告为此实施家庭暴力实属小题大做。她孤身一人在婆家生活不容易,丈夫的殴打让她感觉生活失去了依靠,伤透了心。苑某则向法庭反映,王某平时工作很辛苦,下班后除了腾讯QQ聊天,还经常登录各种聊天室,占用了大部分的空闲时间。上网聊天既影响休息,也影响到平时照顾小孩和家庭,此外,苑某还不能容忍聊天时有其他男性过来与妻子搭讪聊天,认为这些陌生的网友不怀好意。苑某既心疼又生气,冲动之下就动了手,事后苑某也非常后悔,并请求王某原谅。

 

考虑到这对小夫妻夫妻感情还是存在的,而且也没有其他大的矛盾,于是承办法官耐心地劝说做双方调解工作:着重批评了苑某解决家庭矛盾的方法粗暴,也向王某委婉提到网络聊天不能影响家庭正常生活,也不能代替真实世界的社会交际。而且这次冲突的发生,被告本意也是为了家庭,希望双方不要因此负气离婚。最终在法庭的劝说下,小夫妻回心转意,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