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工来说,能拿着工资回家,陪家人过个团圆的欢乐年,是他们最迫切的心愿。

 

2012年春节前后,农民工朋友会在寒风中讨薪吗?劳动保障部门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保障农民工不差钱?面对辛苦劳作却拿不到工资报酬而无奈求助法律的民工,江苏宿迁两级法院的法官们,依法尽心地为他们提供服务。“一句话,不发农民工工资,法院就找老板说事儿”宿迁中级法院院长何方的态度,可谓斩钉截铁。

 

“有法院给我们农民工撑腰,放心!”

 

114日上午10时许,阳光正暖。在沭阳县经济开发区一工地现场,二十余名工人正在砌墙。

 

三号楼东侧的一个房间内八个工人围坐在一张用木板搭的桌子前吃午饭,他们都来自刘集镇榆树村。

 

桌上放着大饼和咸菜,喝的是青菜汤。“怎么不去食堂吃?”笔者之前了解到,工地食堂一份8元午饭包括一个荤菜和四个素菜,全素的4元一份,米饭、素菜不限量。

 

可就是这样不限量的午饭,他们也舍不得吃。“我们出来做工为的是挣钱,吃饱了就行,多省点钱给孩子上学。从家里带点饼和咸菜将就一顿。”李明师傅告诉我,这个工地年纪最大的有55岁,最小的也近40岁,家家都有上学的孩子。

 

半年前他和工友一起来这个工地当搬运工,“大家起早贪黑的,挣的是血汗钱。还有不到20天就过年了,就盼着过年前拿到工钱,回家和老婆孩子团聚。”一提到工钱,工人的眼睛亮了许多。“我家儿子刚念大学,四年的学费和生活费要五六万,只盼老板不要拖欠俺们的血汗钱。”李明师傅说,法院越来越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听说现在法院还与好几个部门一起配合帮助农民工讨要工钱,“有法院给俺们农民工撑腰,放心。”

 

115日上午,在宿豫区的一处工地,负责电工的姜师傅告诉记者,他出来打工十几年了,“以前也遇到过被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但在法院的直接干预下,现在情况好多了。”据他介绍,如今工地的管理更规范了,一般都会按时结算工钱,“就算碰着一两个老赖,还有法院的强制执行帮忙,最后工钱也都能要回来。我一老乡去年被拖欠工资,后来在宿豫法院的帮助下,拿回了他被欠的工资。”

 

用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拿”

 

当前,由于工程建设领域资金短缺、工程款兑现困难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依然存在。昨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从源头上确保工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宿迁市法院率先对工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要求实施监管。

 

在宿迁中院的直接参与下,宿迁市在实施“一信三书”的基础上,制订了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四项制度”(即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工资发放现场公示制度、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并辅之以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手段,全方位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防线,多渠道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司法的介入,直接催生了此项工作的齐抓共管局面。今年以来,宿迁市各级人社、住建、公安、国资及工商等多个部门,不断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处理力度,充分发挥各项制度的制约作用,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劳资矛盾总体上平稳可控。

 

据悉,一封《致全市工程建设企业的一封公开信》已经张贴在宿迁市区每个建筑工地上。此外,宿迁中院与市人社局还联手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建议书,督促建筑企业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开发单位签订工程款支付情况承诺书,引导和规范企业依法用工。让投诉渠道畅通,共有6条举报投诉专线、112333服务热线和124小时值班电话,设立网上12333维权专栏,强化维权大厅值班备勤制度。目前,全市已经有70%以上企业建立了工资专用账户,所有在建项目涉及301家企业交纳保证金1.1亿元。去年以来,共动用510万保证金解决了225名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在宿迁中院的建议下,近期,宿迁市还对各县、区(开发区)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各县、区(开发区)必须在2012年春节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位。

 

据了解,宿迁市农民工欠薪集访占集访总量比例由2006年的87%下降到今年上半年的9%,集访人次从2.1万人次下降到不足200人次。对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将采取限制招投标直至清出建筑市场的办法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已有两批次、共12家严重失信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且在一年内被禁止进入招投标市场。

 

为防止出现“欠薪潮”,宿迁市劳动监察部门采纳法院的建议,不仅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工前按工程合同款的2.5%5%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还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按时足额将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的工程款划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接受劳动保障和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此外,两级法院还开辟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实行领导督办和专人包案制度,即时立案,快查快处。10月份以来,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受理的218起农民工案件,涉及金额达1100多万元,所有涉案问题均没有一起引发过激行为,所有案件都采取简易快速调处办法及时化解,保证苗头性问题控得住,拖欠问题处置得快。

 

从“赖不给”到“赖不能”

 

129日,细心的市民发现在宿豫某房产售楼中心外贴着这样一个告示,内容是责令某房地产商在被执行期间一些经营、生活消费行为予以限制:包括限制房屋过户、转籍、抵押;限制工程项目审批、新公司注册、投资开业;限制银行贷款、按揭购房、按揭购车;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限制入住高级宾馆;限制出入境。同时“限高令”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行为进行举报。这是宿豫法院首次对欠薪房地产商发出“限高令”。

 

“年关好过了,有盼头了,要不真不知道怎么回家面对家人!”一位农民工数着工资,喜上眉梢。近日,泗洪法院执行员远赴南通,成功划扣24万,并促使被执行人南通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主动到法院履行清偿农民工168万余元工资的义务。80余名农民工终于拿到血汗钱,得以安心迎接新年。

 

据介绍,去年以来,宿迁两级法院共受理追索劳动报酬案228件,涉案金额8315.8万元,其中调解结案194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5%,判决结案7件占24%,已全部执结26件,2件为部分执结,为农民工追回工资7816万元。

 

宿迁中院院长何方表示,“为切实维护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宿迁两级法院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工伤赔偿等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对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职业中介机构存在欺诈的违法行为,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规范管理,以此提高自动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意识。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