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愚孝偷彩电 虽然送还亦判刑
作者:姜燕 钱柳琦 发布时间:2013-03-27 浏览次数:228
虽然是为尽孝心而偷亲戚家的电视机,但依然要受到刑事处罚。2013年3月25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盗窃亲戚彩色电视机的被告人金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家住如皋市白蒲镇的被告人金某刚满二十岁,因家庭变故,父亲早逝,母亲离家外出不归,从小即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去年有一天奶奶告诉他,说家里电视机坏了,问他能不能赚钱买台电视机。无力购买电视机的金某为尽对奶奶的一片孝心,于去年2012年12月的一天晚上,从事先预先松开窗扣的窗户翻进亲戚马某家中,偷取一台TCL牌液晶电视机(价值2375元),用电瓶车驮回家,交给奶奶看,并告诉奶奶电视机是向人家借的。过了几天,得知亲戚报警后,金某又偷偷将电视机送到马某家大门口。案发后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主动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