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有忧郁症被夫诉离 关系恶化调解和睦分手
作者:吴兰 陈勇 发布时间:2013-03-27 浏览次数:223
双方经人相识后闪婚,婚后丈夫发现妻子患有忧郁症,双方发生矛盾,妻子回娘家生活,丈夫具状诉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关系未能改善,丈夫再次具状要求与妻子分手。近日,射阳法院兴桥法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小峰与小美经小峰亲戚介绍相识,相识数月后即确定恋爱关系,同年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婚后双方生育子女,共同生活其中小峰发现小美言行与常人有所不同,后经医院诊断小美竟然患有忧郁症,这给原本就很薄弱一个重创,夫妻发生矛盾,妻子回娘家居住。小峰也因妻子患有疾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讼要求离婚,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可能,遂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夫妻关系未能改善,丈夫再次具状要求与妻子离婚。
经庭前调解、庭审调查可见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和好已经无可能,一方患有疾病今后需要大量的治疗费用,一方因结婚给付礼金经济困难;一方认为女方隐瞒患病史,造成男方大量的损失,一方则认为婚后患病,男方应当给予经济帮助,男方在发现女方患病后不积极治疗,反而要求与女方离婚,缺乏道德素养,彼此矛盾较深,要想化解双方矛盾一纸判决并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承办法官遂想通过调解最终化解双方矛盾,庭后承办法官多次找双方父母进行做工作,劝解不能感情用事打持久战,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说教最终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离婚,但女方要求男方一次性贴补女方经济帮助5万元,并要求返还陪嫁物品;事后与男方沟通,其经济困难,但考虑到夫妻情份,愿意一次支付补偿款35000元,承办法官得到男方的肯定答复,心想可以调解结案,遂再次能通知女方家到法庭调解,通过与其代理人沟通,代理人表示做当事人工作,承办法官通过情理与法理的双重解释,最终女方表示同意接受男方的调解方案,遂即承办法官通知男方带现金到法庭签订协议,最终双方以法庭的主持下签订了双方离婚,男方一次性贴补女方人民币35000元,各人处财产归各人所有的调解方案。一件情况复杂矛盾较深的离婚纠纷经过法官的几轮回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最终得到圆满解决,最终双方当事人都露出了阳光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