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部署开展“三评查”活动
作者:仲苑 发布时间:2013-03-27 浏览次数:448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两评查”活动成果,提升司法能力、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镇江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继续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并将案件定案把关列入评查范围,开展“三评查”活动。近日,镇江中院出台《全市法院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及审判案件定案把关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和《各审判业务部门“三评查”活动计划》,对活动总体要求、活动步骤、评查范围、方式以及评查标准作了具体规定。
“三评查”活动强化院、庭领导的参与度,要求各法院院、庭领导认真组织并亲自参予评查,开展讲评,坚持集中评查与条线评查相结合、评优与评差相结合、评查与指导相结合、结果运用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评查与审务督察相结合,做到审判业务部门和一线法官全覆盖。
评查时间从3月25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各法院专门设立组织机构,评查包括2013年以来审理的各类案件,评查的方式采取部门自查、院评查组集中评查和院党组、审委会抽查的方式同步进行。评查活动结束后,各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要对评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形成分析讲评报告和情况通报,组织开展部门、全院性点评讲评活动,建立健全改进和加强庭审的长效机制。
活动要求各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和监督,找出庭审、裁判文书制作和定案把关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严禁走过场,确保“三评查”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