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坚持四措并举推进青年干警培养工程
作者:陈思寒 田光先 发布时间:2013-03-27 浏览次数:381
丹阳法院针对该院青年干警逐年增多的现状,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
实行青年干警轮岗交流制。对新近录用的青年干警,在试用期内原则上安排至立案信访、人民法庭等一线工作部门,每半年轮岗交流一次,待试用期满由院党组统一安排工作岗位,着力提升青年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由各部门为所在部门的青年干警确定一名审判经验丰富、工作作风扎实的老法官担任初任法官的导师,指导青年干警开展案件审理、驾驭庭审、法律文书制作等基本业务培训,帮助初任法官尽快熟悉业务,进入工作状态。
举办青年干警论坛。每季度举办一次青年干警论坛,由老法官传授审判工作经验、青年干警相互交流工作体会等,为青年干警成长搭建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
建立青年干警信息宣传网络。成立青年干警信息宣传网络小组,适时开展信息宣传培训,提高青年干警的文字综合能力。每季度对青年干警的信息宣传成果进行通报,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在晋职晋级时候给予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