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法院审务督察求实效
作者:姚益鑫 发布时间:2013-03-27 浏览次数:432
“3月25日上午,由院领导带队,对第8、10、11、14法庭进行庭审督察,庭审法官和书记员着装规范,无接听电话现象,程序规范;第9法庭,书记员着装不规范;第4法庭,庭审法官开庭结束后将当事人带至办公区……”3月26日,淮安区法院发出第六期《审务督察情况通报》。
为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提高工作质效、扎实改进作风建设,淮安区法院出台《审务督察工作规定》,选配五名审务督察员,每月不定期的由院领导带队对庭审活动进行督察,实现了审务督察的制度化、日常化、网络化和规范化。违反审判规则的庭审法官、书记员,由督察员记入督察反馈表限期要求整改并予以通报,对第二次违反审判规则的暂停审判行为进行学习整改。督察活动开展以来,共发出六期《审务督察情况通报》,对6名法官、8书记员予以通报,3名法官暂停审判行为进行学习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