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宴上好友起冲突 埋怨店主报警砸坏餐厅玻璃
作者:鲍丽娟 发布时间:2013-03-26 浏览次数:222
生日宴却给自己招来牢狱之灾,相信人生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此,而王某却偏偏这么不幸地“中了奖”,相信生日这天将会是他更加毕生难忘的一天。近日,丹阳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11月26日,对王某来说是个好日子,因为是他的生日,高兴之余他便约了几位好友到一餐厅包厢内庆生。3瓶白酒下肚后,大家都借着酒劲,开始肆无忌惮起来。突然,其中两位好友因为一语不合起了冲突,双方大打出手。餐厅店长听见王某等人的包厢内动静较大,便立即前去查看,发现他们已砸坏了不少餐具用品,店长见状立刻报了警。
当民警来到现场后,便将王某和他的朋友带至派出所调解,最终被告人王某赔了300元给餐厅。然而,当他们离开派出所后,王某和刚刚动手的朋友陈某又继续到外面喝了不少啤酒,两人提到刚刚赔的钱,都觉得有些窝火,随着酒精的催化,他们越说越生气,于是两人商量去把那家餐厅给砸了。到达地点后,他们拿起砖头就使劲砸,将该餐厅外墙上的12块钢化玻璃及餐厅内餐桌上的4块玻璃台板砸碎,财物损失合计价值人民币5170元。
案发后,王某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清醒后的王某表示非常后悔,原本开心的生日宴,因自己酒后失控,不仅破了财,更招来了牢狱之灾。
针对该案件,丹阳法院综合被告人具体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