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后与朋友聊天时受到他人干扰,便与干扰自己聊天的人发生争吵并引发厮打,后在打斗中持刀将对方戳伤。325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麻永锋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现年23岁的麻永锋是沭阳县沭城镇的一名居民,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2514日零时许,麻永锋酒后步行至沭阳县沭城镇中华小区步行街麦霸KTV西南侧十字路口时,遇见朋友陈倩倩并与其聊天。这时,先前与陈倩倩一起在歌厅唱歌的姚建兵、沈芹途径此处,姚建兵见况便催促陈倩倩快点回家,麻永锋顿时大怒,继而与姚建兵发生口角,并引起厮打。在厮打过程中,麻永锋持刀戳姚建兵的腹部,致姚建兵肠破裂构成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麻永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麻永锋犯故意伤害罪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予以支持。被告人麻永锋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麻永锋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