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年男子蒋某谎称朱女士银行卡被扣除年费、信用卡被消费,叫其将银行卡钱存入自己开设的银行卡“安全”账户上,朱女士竟然信以为真,先后将95万元转到蒋某与年轻小伙徐诚诚开设的“安全”账户上,接着,徐诚诚将银行卡95万元一一取出,南京建邺区法院日前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刚刚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徐诚诚,家住南方某县一个小镇上,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中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喜欢喝酒的徐诚诚经常借酒浇愁,他四处向亲戚朋友打听赚钱的路子,可是一直不如意。一天,在和一位久未见面的好朋友蒋某喝酒时,蒋某说有快速赚钱的好路子,并且蒋某还邀请自己参加,徐诚诚被蒋某的诚意打动了。一开始,徐诚诚发现蒋某是利用电话、银行卡打歪主意,他本想退出不做这种违法的事,蒋某发现了连忙对徐诚诚说:“没事的,我们与对方只是在网上、电话中交流,对方又看不到你人,很安全的,我做了二年多,已赚了几十万了。”徐诚诚有些犹豫,可是不到半年徐诚诚就拿到工资3万多元钱,虽有点危险,但他想赚钱还是很快的,于是就横下一条心决定与蒋某大干一番。

 

20112月份,被害人朱女士手机收到信息称其银行卡被扣除年费、信用卡被消费,朱女士拨打该电话,徐诚诚的朋友蒋某谎称朱女士的银行卡被盗用,须将全部存款转入指定的“安全”账户,朱女士竟然信以为真,于当日下午到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分行某营业点将8600元人民币存入徐诚诚控制的“安全”账户上。后徐诚诚将上述款项取出。20113月份,被害人朱女士又受蒋某和徐诚诚欺骗,到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分行某营业点,将人民币18万元存入徐诚诚指定的“安全”账户上,该笔款项于当日分多笔被转存至徐诚诚持有的五张中国建设银行卡中。后朱女士又至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某支行将人民币68万元存入徐诚诚指定的“安全”账户上,徐诚诚随后将钱全部取出。

 

在法庭上,徐诚诚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根据被告人徐诚诚的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判处被告人徐诚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扣押在案的银行卡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