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项链被盗,整日茶不思饭不想,老公安某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因暂时没钱为老婆买新的,安某竟大白天抢劫他人项链。因涉嫌抢劫罪,安某被江都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

 

冯瑶(化名)是江都仙女镇人。某天,冯瑶像往常一样,骑车电动车到粮油店打油。正当她准备付钱时,突然,身后蹿出一男子,拽走了她颈上的金项链。冯瑶追不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劫匪跑进附近小区不见了踪影。这条项链约21克,跟了冯瑶10多年,她心疼不已,坐在小区门口哭了起来。周边居民知道小区只有一个出口,料到小偷无法逃离,都纷纷帮忙抓贼。在宿舍楼下,小区居民老李看到一个穿着黑色短袖的陌生男子,十分可疑。“你是干什么的?”老李问。“找人。”男子说话支支吾吾。老李觉得这个男子很可能就是那个抢项链的,连忙大喊:“抓小偷!”男子撞开拦截的人想跑,但还是被众人一起抓住。

 

原来,抢项链的男子安某是辽宁人,是个长途货运司机。事发前一个星期,其妻在辽宁某市一商贸城附近被人抢走了一条32克的金项链。老婆心疼得连饭都不吃了。安某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但家里条件有限,安某暂时没钱再给老婆买条新的。因工作缘故,他和同伴从合肥来到江都,准备配货回东北。

 

当天上午10点多,安某走到一个粮油店时,见一女子颈上戴着一条金项链,便想抢走送给妻子。于是,安某走到女子身后,拽走项链便跑,不料女子穷追不舍。由于人生地不熟,安某跑进一个小区。进来容易出去难。安某跑了半天,才发现小区只有一个门。只好钻进一个楼栋,坐在3楼楼道内休息。过了5分钟左右,安某觉得应该没事了,便从楼上下来。却撞见了帮忙抓贼的老李。

 

经审理,合议庭认为,安某实施抢夺行为,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安某已着手实行犯罪,因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实施终了的未遂。

 

“我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做了傻事……”安某在最后陈述时如是说。安家经济条件不好。休庭期间,安某妻子跪在法庭上为他求情。但安某错已铸成,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