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老乡向淘宝用户提供木马链接,用表面是0元的购物链接划走用户账户内的余额89000元。近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判处谢某江、谢某银、陈某雪犯诈骗罪,三个刚过20岁的小伙子失声痛哭,追悔莫及。

 

谢某江、谢某银、陈某雪都是福建省龙岩市人。80后的他们均是初中文化,没有正当职业,却一心想着发大财。20125月上旬,三人相约去广东,路上听说了网络购物可以骗钱,便萌生了学上一招发横财的念头。到了广东,他们搬到了陈某雪堂姐的仓库,购买了电话卡等作案工具,专门对淘宝网上一些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的买家进行诈骗。

 

2012516日下午,被告人谢某江在电脑前寻找作案目标,找到了刚刚在网上买鞋并付款成功的吴某。谢某遂冒充淘宝卖家与吴某联系,称吴某的订单因故障需退款,要求通过QQ联系,并要吴某提供一个带余额的银行账号,方便把退款打给吴某。

 

不明事理的吴某的一一照做,并点击被告人谢某江提供给自己的一个人民币0元购物链接,该链接实际交易金额89000元,被置入的木马程序隐瞒,在网页上显示的是0元购物,但是如果进行相关操作,账户内的余额瞬间就会被转到被告人事先设定好的账户里。吴某完成操作后,其银行账户内的89000元被转入到游戏点卡账户。后来,谢某江通过将游戏点卡兑现获得66000元,与谢某银平分。

 

直到被害人吴某查询银行账户余额时才发现,账户内的89000元钱不翼而飞了,立刻到公安机关报案。20127月,公安机关将三被告抓获。案发后,谢某江与谢某银的家属退还了赃款。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江的亲友代为退赔了全部涉案赃款,被告人谢某银向公安机关上缴了犯罪非法所得,故均可依法对其二人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谢某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被告人谢某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陈某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