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曼是小朋友们熟知的荧屏卡通形象。最近,这个耳熟能详的卡通人物在苏州高举“维权棒”,工业园区十几家小超市因出售侵权奥特曼音像制品而被告上法庭。昨天,通过法院调解,相关超市分别向原告作出数千元不等的赔偿。

 

2002年里,原告广州市锐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法取得《赛罗奥特曼》系列音像作品的相关著作权财产权利。2011年底,原告在公证人员的陪同下,来到苏州市多家小超市里购买侵权音像制品,支付货款后索要超市发票,并及时将取得的涉案音像制品进行封存,公证人员对该取证行为进行了公证。随后原告将十几家小超市同时告到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众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要求超市赔偿经济损失数万元。

 

这些超市得知自己成为被告后,都感觉很突然,声称自己都从合法渠道进货,根本不知道这些产品实为侵权产品。超市还表示,自己经营规模不大,利润也不高,现在突然要自己赔偿数万元,心理承受不了,经济上也承受不了。

 

通过法院调解,被告超市认识到自身存在侵权行为,表示自己将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同时希望原告能高抬贵手,减轻索赔力度。法官又与原告积极协商,最终促使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妥善处理了这些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