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法院“两聘请一制度”创新少审工作
作者:孙红玲 发布时间:2013-03-25 浏览次数:419
仪征法院针对涉少案件案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聘请大学生村官担任社会调查员。该院与仪征市司法局、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聘请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社会调查员的通知》,聘请全市13个乡镇、办事处所属的53名大学生村官担任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社会调查员。让大学生村官参与少年犯的审前调查和帮教,进一步提升审前调查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和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后期的社区矫正。
聘请心理咨询师参与少年庭圆桌审判。在少年案件审理过程,该院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心理疏导,借助专家力量,从心理、情绪、性格等方面人手,帮助未成年人深挖犯罪根源,解决心理问题,恢复心理健康,增强法庭教育的效果,有效落实少年刑事审判“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前科封存制度。该院在仪征市委政法委支持配合下,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团市委等11个单位会签出台了《仪征市未成年轻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制度适用于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仪征市辖区内的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管制、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犯罪人或被检察院不起诉的未成年犯,依照该《意见》设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保管的制度,打造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