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4日一大早,海安县法院执行局何志华和马茸两位法官踏着清晨的薄雾,专程来到辖区城东镇被申请执行人朱某的家中,协调、解决交通肇事赔偿款及诉讼费的问题。没想到,朱某父子俩竟玩起“自残”,并以此交相威胁抵赖赔偿,最终在法官的巧妙调解下,父子收回“看家本领”,自知悔改并积极履行义务。

 

事情还得从2010年的那场交通事故说起: 当年9106时左右,蒋某(原告)乘坐刘某的厢式货车,途径城东镇204国道地段与朱某(被告)驾驶的未经登记的手扶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车辆侧翻。事后经鉴定,蒋某为十级伤残,刘某和朱某分担责任。按照法院生效判决,朱某应赔偿蒋某合计人民币79202.24元。朱某履行了部分义务后就拒绝履行,经过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后仍拒绝履行。因此,法官找准时机,再一次来到朱某家中开展执行。

 

当法院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和说明来意之后,朱某立即变得异常激动,称家里没有钱履行执行标的和诉讼费用,并称已经和儿子分家,有钱的东西全给了儿子,现场态度蛮横,毫不讲理。

 

蒋某考虑到朱某的情况,表示同意朱某分期还款,每年还款1500元。朱某不同意,大声地叫嚣着自己没钱,对方实在要就砍下自己的一条手臂。刚说完,朱某就跑到屋外拿起一把菜刀准备“自残”,边说边冲向法官,随后被法院的两名法警迅速控制。

 

朱某的儿子起床后见其父亲被控制着,就跑上来殴打法警并试图攻击法官。“把他带回法院一同处理!”执行法官一声令下,法警果断行动,将顽固反抗的朱某儿子现场制服并带上了警车。随后,暴力抗拒执行的朱某也被押上了警车,父子二人同时被带到法院。

 

下车后,狡猾的朱某一头撞上法院的木门并倒在地上装作死亡,他的诡计当场就被法官识破,无奈之下又重新爬了起来。但是,他仍然态度蛮横,丝毫不配合执行工作。经过法官近3个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之后,朱某态度这才有所好转,表示愿意回家凑钱付给蒋某。他的儿子也在法官的训诫之后承认自己一时太冲动,已经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后果,后悔不已。

 

通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最后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由朱某的儿子作担保,朱某于每年腊月初十给付蒋某1500元,直至还清为止。法院考虑到朱某及其儿子事后态度较好并积极配合法院组织协调,决定对朱某及其儿子不予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