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警定帐篷 诈骗分子终获刑
作者:叶春花 朱秀芹 发布时间:2013-03-22 浏览次数:306
三名被告人合伙分工,冒充军警以委托生意人帮忙定做物资为名进行诈骗,最终落入法网。近日,泗阳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两千元,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而杨某将另案处理。
2012年8月的一天,瓷砖店老板小赵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泗阳看守所军警人员,因部队演习需购买帐篷和防潮垫,因不方便直接出面与厂商联系,让被害人帮忙与厂商联系并提供厂商号码和价格。小赵一听事儿也不大,就赶紧联系一家厂家,记录了产品和价格信息,报给了所谓的军警。军警很感激,委托他帮忙订货,说定好后自己会打款过来。不久后,厂商的一位经理回电话过来,称自己销售中留有一批内部货,质量和厂家是一样的,价格却更低。小赵认为有利可图,赶紧将2万余元打给厂商的经理。但之后经理和军警的电话都打不通了。同年9月,石材老板老王也遭遇了类似的骗局。
原来,杨某(另案处理)、张某、李某是一起诈骗的搭档。张某先给李某2000元,让他到江苏宿市买未用身份证登记的当地电话卡8张,搜集县区卖瓷砖、石材、牛羊肉等店面的电话号码,并查询泗阳县等地看守所的地址,随后返回,开始电话诈骗。杨某冒充军警,张某冒充厂商的经理,李某负责取钱。三人用此方法骗得泗阳的被害人小赵和老王现金共计4.8万余元。
在庭审中,张某、李某当庭认罪,其亲属代为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有从轻处罚情节。遂综合案情判处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