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别人电动车骑一下,很快送回来,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今年49岁的高邮三垛男子陆某却从中看到了“生财之道”——他以借为名,将别人的电动车骗走,而后抵押变现。近日,因犯诈骗罪,陆某被高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戴女士在高邮周山镇开了一家棋牌室。2012713日早上9点多,一位陌生男子来打牌,闲聊中,陌生男子称,他叫徐伟,在高邮民政局上班。

 

第二天,“徐伟”又来打牌。当天下午4点多,徐伟在打牌时,突然想起一件急事没办,就向戴女士求助:“戴老板,电动车借我骑骑,一会儿就回来。”

 

这种事在棋牌室很常见。戴女士把车钥匙给了“徐伟”。谁知,“徐伟”竟一去不回。16日下午,戴女士到派出所报案。

 

此后,高邮警方陆续接到多起电动车被一“借”不还的报警。经侦查,民警锁定高邮三垛镇男子陆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月25日,陆某被抓。

 

 

经查,2012714日至731日,陆某在高邮市周山镇、市区等地,以借为名,共骗得5辆电动车,合计价值6179元。这些车均被陆某抵押到寄卖行,陆某从中得赃款共计1900余元。

 

据了解,这5名受害人均是做生意的老板或者销售员。为了骗取他们的信任,陆某在作案前,都会特意到受害人店里光顾几次,先混个“脸熟”,之后再骗走电动车、抵押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