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某兄弟在江都和泰州销售药品,谷某兄弟在山东聊城经营一家印刷厂。在半年多的时间里,谷某兄弟共为晏某兄弟印制30万份淫秽报刊和10多万份非法出版物。近日,晏某兄弟、谷某兄弟等7人在江都法院受审,谷某和晏某均因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及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黄报”现药店,揪出背后黑手

 

去年420日,江都文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江都某医药商场内,有人在散发淫秽报刊。后江都文化局联合江都警方对该医药商场进行突击检查。在现场,执法人员查获《男人财富周刊》等淫秽物品2万余份。

 

随后,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散发《男人财富周刊》的女子高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遂将该案移交至派出所。

 

高某,40岁,江都某医药商场药品销售员。在派出所,她交代了自去年2月开始,她受晏某雇佣在江都药房、菜场等地散发《男人财富周刊》等宣传报纸近1万份,每天薪酬15元。

 

去年427日,晏某及弟弟小晏被刑事拘留。在两兄弟住处,民警扣压了4万多份《男人财富周刊》和2万余份《黄金新周刊》。经鉴定,《男人财富周刊》为淫秽出版物,《黄金新周刊》等刊物为非法出版物。

 

经过进一步深挖,办案民警查出了上述淫秽、非法出版物的来源山东聊城某印刷公司。去年5月初,办案民警奔赴山东聊城,将该公司老板谷某及印制淫秽、非法出版物的3名负责人一网打尽。

 

跨省合作,印30万份“黄报”

 

一个在江苏卖药,一个在山东开印刷厂,两人是如何勾结在一起的?归案后,晏某、谷某等人交代了整个犯罪经过。

 

晏某,39岁,安徽宿州人,他和弟弟小晏分别在江都、泰州销售药品。20117月,晏某在内蒙古参加药品交流会时,认识了聊城某印刷公司老板谷某。当时,晏某刚与一家性保健品生产厂家达成供货协议。从内蒙古回来后,他和小晏为了推销性保健品,准备印刷宣传报纸,便与谷某联系。双方一拍即合,并商定,谷某按要求印刷《男人财富周刊》等宣传报纸,并以每份报纸0.045元—0.07元不等的价格卖给晏某兄弟。

 

然而,谷某的印刷公司只是个小公司,人手不够,他便雇孟某帮助制版,然后再由谷某的弟弟小谷、员工杨某组织印制。据统计,20119月至20124月间,谷某等人共印制40万余份淫秽、非法报纸,其中,《男人财富周刊》达30万份。这些报纸被晏某兄弟及高某摆放在扬州、泰州等地的药店销售专柜柜台、菜场门口免费散发。

近日,江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晏某兄弟及谷某均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及非法经营罪;小谷及杨某均构成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非法经营罪;高某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孟某的行为构成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鉴于晏某、谷某系主犯,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