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挨了一棍子 姐姐竟赔了10万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3-22 浏览次数:243
因为一口锅,姐弟俩产生肢体冲突,弟弟被打伤,没多久,弟弟的胃癌突然复发,一年后不治身亡,弟媳认为这与被打伤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将姐姐夫妇告上法院。“一棍子能不能打个胃癌?”成为诉讼双方争论的焦点。近日,仪征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小丽、小强是姐弟俩,关系处得还不错,不过,自从姐姐嫁给了一个与弟弟很不合的同村人,两家走动得就少了。甚至只要小丽回娘家,弟弟都不见人。几年前,小丽的女儿考上大学,大宴宾客,小丽在家人的建议下主动邀请小强一家做客,两家人的关系有所缓和。不过,和美的日子很快又被打破了。某天,小丽来到小强家,开门就说:“你是不是从父母那里拿了口锅?那口锅是我们家的,赶紧把锅还给我”,小强一听,气不打一处来,反驳说根本就没拿过,双方的火药味浓起来,小丽赶紧回家请“救兵”。没多久,姐夫小军怒气冲冲来到了小强家,双方几句话不合,就发生了肢体冲突,这时,小丽顺手从地上找了根小木棍,朝小强身上打去,小强大叫一声之后,就昏了过去,眼看事情不妙,小丽夫妇和周围的人赶紧把小强送往医院。经过医院诊治,小强并无生命危险,不过经过司法鉴定部门权威鉴定,小强的受伤程度构成轻伤。警方介入后,依法裁定该纠纷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并没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小强住院,开始是为了治疗外伤,但是没多久,就内外兼治了。早在2009年初,小强就被诊断患上了胃癌,经过多次治疗,小强体质已经非常弱了,旧病加新伤,身体更是一天不如一天,在去年初,小强离开人世。小强的妻子和女儿把小丽夫妇告上法院,不仅向法院要求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还要求对方赔偿冯强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以家属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合计30余万元。案件的关键在于:小强被打一棍子,和他的胃癌复发有无必然联系。经过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冯强胃癌复发的根本原因是疾病本身的生物性决定的,因为在事发前不久,冯强的胃癌就复发过,但现有证据又不能排除外伤对胃癌复发存在的不利影响,因此,得出结论,外伤对胃癌复发的参与度建议为15%。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丽一方用木棍击打了小强头部一下,这与小强骨折并不存在关联性,事发当时,双方在纠缠,伤情应认定是纠缠中跌倒所致,而不是小丽一方故意为之,因此对小强妻子指控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予认定。小丽夫妻在本次纠纷中,承担主要责任,小强没有采用正确方式处理纠纷,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因为,法院一审宣判小丽夫妇无罪;小丽夫妇赔偿小强及其家属各项经济损失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