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建湖法院的积极协调下,通过多个部门的参与配合,该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备受各级领导关注的涉执信访案件。元月5日下午,多年上访的卞某一家人专程来到建湖法院,向法院赠送了一面写有“八载执行路 一心解民困”的锦旗,以表感谢之情。

 

 

 

2005418日,卞某之父卞某某受雇于赵某,在从事高空作业时,不慎跌地死亡,建湖法院于2006年依法判决赵某赔偿卞某家人各项费用计89051.2元。可法院判决生效后,赵某即不见踪影。卞某家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建湖法院多次派人去赵某的老家、居住地及赵某从事建筑装璜的山东省潍坊市等地寻找赵某的下落,在重大节日时也安排线人进行打听,但一直未能将赵某逮获。

 

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赵某,卞某家人多次到省、市、县各级人大、政法委、法院上访。省、市、县各级领导十分关注此案,多次批示,要求加大执行力度,想法设法解决卞某家人实际困难。建湖法院领导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考虑卞某家人经济困难,生活难以为持,每年给予卞某家人一定的救助。但由于未能找到被执行人赵某,卞某家人一直怀怨在心,每年都要到上级部门上访。卞某案久拖不结,牵动着各级领导的心。

 

 

 

2009年年底,建湖法院新任党组书记、院长李悦上任后,高度重视此案,指示由分管院长、执行局长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妥善处理该案。专门工作组成立后,全体成员多次开会、研究案情,制定方案,并多次到被执行人赵某可能躲藏的山东潍坊等地寻找赵某下落,在积极寻找赵某的同时,承办法官多次约见卞某家人,及时告知案情进展,积极争取卞某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今年年初,法院经协商公安部门,将赵某作为拒执罪的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2011712日上午,赵某被山东省某公安局抓获,在赵某随身携带的的旅行包里搜出笔记本电脑一台,照相机一台及三张银行卡(内有几千元),同时发现,赵某为利于签订合同承揽工程,伪造了某建筑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等多种证件,并伪造了相关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物专用章。

 

闻讯后,专门工作组连夜奔赴山东将赵某带回,并和赵某谈话,但赵某仍不愿履行判决,其身上搜查出的财产不足以赔偿卞某家人的损失。

                  

 

 

赵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并且犯有他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赵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司印章,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赵某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赵某受到处理,极大地震慑了潜在的可能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为清理执行积案,化解执行难,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卞某家人看到赵某锒铛入狱,其怨恨的心情得到了平复。但法院考虑到卞某家人的损失还没得到完全的弥补,卞某家人生活还有后顾之忧,法院便积极协调多个职能部门,在各方努力下,终于为卞某家人争取来六万元的补助款,卞某家人拿到补助款后感激不已,面对法院的温情关怀和周到的考虑,卞某一家人表示不会再上访,致使信访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建湖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执行难问题,努力化解涉执信访案件,连续多年在国务院、最高院、省法院信访办实现三个“零登记”,综合治理涉执信访工作受到了省、市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