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做好“一站式服务”
作者:吴书俊 发布时间:2012-01-16 浏览次数:330
睢宁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诉前积极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维稳,诉中强化调解,诉后做好回访帮扶,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起到了很好的便民利民作用。特别为贫困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住院治疗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2011年7月8日,李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时,因粗心大意,刹车不及时碰撞到前方同方向停靠在路右边车道内的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左侧尾部,造成李某本人受伤住院,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李某的伤势经鉴定为:颅脑损伤致偏瘫构成四级伤残、智力缺损构成七级伤残,伤势较重,住院治疗需一笔较大的费用。经依法认定,李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但李某家境极为贫寒,其妻子又是智力障碍者,几乎无经济来源,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
面对这一起“烫手”的交通事故,交通巡回法庭法官与交警、保险机构商讨后,保险公司为李某垫付医疗四万余元,李某得以顺利住院治疗。李某出院后,睢宁县交通巡回法庭依法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睢宁支公司赔偿伤者李某相关损失十二万余元。李家因车祸而造成的的经济困境得以有效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