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次送达、2封信和深夜送款的故事
作者:徐琴 发布时间:2013-03-22 浏览次数:1327
“都敲了好一阵子了,明明屋里有灯火,邻居都听见了,怎么他们家就是没有动静呢?”法官助理小胖子说。
“当事人是聋哑人,同住的父母年纪大了,耳朵也背,我们绕着他家的房子走一圈,看看还有没有别的门。”居庭长很有耐心。
“院子那边还有一个门,但估计也敲不开,可当事人的父亲明明告诉我,晚上八点半以后当事人肯定下班在家”,我有点失望,这已经是我第六次来他家了,此前我已经尝试过不同的时段来,但一直没有见到当事人。
“既然来了,就试试吧” 居庭长依然很耐心。
我们绕到前院,继续敲门,除院子里传来一阵犬吠外,仍没有其他动静。夜更深了,四周的灯陆续灭了……就这样,这次送达又失败了。一个看似简单的第二次离婚的纠纷,唯一特殊点在于原、被告都是聋哑人,应诉材料通过邮寄被退回,直接送到被告家中时曾见过被告的父亲,可他死活都不肯收下材料,称被告系聋哑人难以沟通,一定要法院将应诉材料送达至当事人手中才行。
回家的路上,我们仍然不甘心。大家一起想办法,最终决定:为了避免审限的拖延,第二天由我直接去社保局查当事人缴纳社保的情况,查到被告所在单位后,再将应诉材料邮寄至被告单位。我在邮寄应诉材料时,给当事人写了封信,告知他我们的送达情况,也请他相信我们寄信去他单位绝不是为了扰乱他的工作和生活,并再三嘱咐他一定要到庭应诉。
庭审时,被告没有到庭。在依法作出判决后,我向被告邮寄了判决书,在邮寄时又写了一封信,告知他法院判决的依据和理由,并详细的交代了上诉事宜,还告知他原告已经将补偿款30000元交至法院,待生效后他可以随时来领取。被告收到信后,没有上诉。一天中午,被告的父亲打电话来说,他们全家对我们的工作很认可,但被告还有些想不通,并希望法院将补偿款送到被告家中,并嘱咐我们晚上八点半以后,被告在家。当天晚上,我和书记员还有司机小石,揣着30000元钱再次来到被告家中。这次与前几次不同,被告家的门虚掩着,漏出一丝灯光。明显是被告父亲知道我们要来特意留的。我们敲门后进入,屋里有点昏暗,被告和父亲在屋里等我们。我拿出预先准备好的纸和笔,写下了我们的来意。被告情绪有些激动,不停地拍打着桌面。“他是这样的,不容易沟通,我们全家都觉得这样处理很好,但他还是有点想不通”老人劝慰我们。我又写下一行字,他也回了一行。就这样你一行,我一行,足足写了半个小时。被告的情绪逐渐安定下来,但仍然拒绝清点补偿款。司机小石上前接过我手中的钱,当着被告和父亲的面一张一张的点了起来,每满1000元就堆成一摞,再一摞一摞的数,数完以后将钱整理好再交到了被告手中。这次被告没有拒绝,只是轻轻的摇了摇头。又是半个小时过去了,我们指了指墙上的钟,做了一个睡觉的动作,准备离开。这时被告主动上前为我们打开了门,我们三个会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