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四项措施推进文书上网工作
作者:李永居 发布时间:2013-03-22 浏览次数:398
今年以来,泗洪法院制定了文书上网实施细则,构建了三位一体文书上网的责任机制,明确了文书上网的岗位目标考核,充分发挥了审管在文书上网中的作用,现该院文书上网工作成效显著。今年3月,该院122件符合上网要求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上网数量及上网率居宿迁法院前列。
制定了文书上网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促进司法公正,该院根据上级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泗洪县人民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在互联网上裁判文书的公布范围、具体技术处理要求、审批程序、责任与保障要求的规定,为做好文书上网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构建三位一体文书上网的责任机制。该院要求庭长、承办人及书记员应高度重视 “文书上网”工作,将其与庭审“三同步”工作一起,作为审判公开和审务规范的重要内容予以认真落实,明确了庭长、承办人、书记员在文书上网中的责任分工,构建了三位一体文书上网的责任机制。
明确文书上网的岗位目标考核机制。该院在制定岗位目标考核办法时,将文书上网纳入岗位目标考核,按月、季度对部门、审执法官、书记员对进行考核,形成了明确的文书上网考核机制。
充分发挥了审管在文书上网中的作用。该院审管办根据《泗洪县人民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按月梳理符合上网要求的裁判文书,及时督促各业务庭室、各位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做好文书上网工作。并对各业务庭室进行文书上网技术指导,及时解决文书上网申请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充分发挥了审管在文书上网工作中的沟通、协调、指导、督促、通报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