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把好三关”促进司法鉴定规范化
作者:战明明 发布时间:2013-03-22 浏览次数:427
近年来,江阴法院以创建“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法院”为契机,严把工作作风、内部管理、对外服务等关口,不断加强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可靠保障。
配齐配强司法鉴定队伍,把好“作风关”。高度重视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成立司法鉴定室,配备具有法律、医学等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官。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提高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责任意识。成立“摇号工作室”,通过摇号方式随机选择鉴定拍卖机构,确保对外委托工作公开透明。
完善司法鉴定工作配套制度,把好“管理关”。司法鉴定室负责统一办理审判执行工作中需要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和制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等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擅自委托、多头委托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立案登记审批、鉴定资料交接和案件评查等制度,加强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
认真做好技术咨询和审核工作,把好“服务关”。鉴定机构拓宽工作职责,运用专业知识,多角度地做好延伸服务工作。如面对复杂棘手的案件,鉴定室法官在中介机构作出结论后,主动与案件主审法官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真实意图和争议焦点,发挥技术优势,在初步科学估测定损的基础上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