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三省 专偷婚宴 一伙“喜贼”栽了
作者:何寿青 金晓丽 发布时间:2013-03-21 浏览次数:238
参加婚宴本是件愉快的事,但由于不法分子在婚宴现场行窃,却扫了不少人的兴。高邮市民马先生来到警方报案,称其在参加婚宴时,1.3万元的财物不翼 而飞。警方经过侦查,将一个在三省流窜作案、专偷婚宴的犯罪团伙一网打尽,而这个团伙的“老大”竟然还是一个老板……近日,高邮法院依法判处主犯程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身着名牌混迹婚宴行窃 可疑对象拍入结婚录像
2012年2月1日 是农历龙年腊月二十二,高邮的小张和女友选择在这个“黄道吉日”走进婚姻殿堂,他们邀请了数百位亲朋好友参加自己的婚宴。可是宴席还没结束,便引发了一阵骚乱,不少人开始帮一位朋友找东西,原来参加婚宴的马先生的钱包不见了,钱包放在挂在椅子上的衣服口袋里,里面有2000元现金,还有5000多元的购物卡以及6000元的加油卡。
客人在婚宴现场被盗,喜庆的婚宴一时陷入僵局,此时有人提议说:“婚礼现场不是有人录像吗?何不把录像调出来看看,或许能找到线索。”录像回放过程中,果然发现了两名可疑男子,衣着光鲜,满身名牌。有客人回忆起,两人曾说自己是男方的客人,与此同时,另一桌的客人却说记得他们说是女方的亲戚。相互矛盾的说法更加增加了众人对这两人的怀疑。随后,马先生向警方报案。
顺藤摸瓜揪出作案嫌犯 “喜贼”团伙瞬间落入法网
根据马先生提供的线索,警方立即立案调查。经过调查,警方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盗窃后迅速离开婚礼现场,并乘坐小轿车逃离。经过大量走访摸排,警方锁定其作案车辆为一辆长安奥拓牌小轿车。接着,在高速公路的一个收费站,警方找到了一段拍摄有可疑车辆的监控录像,通过录像,警方辨别出犯罪嫌疑人有关特征。不久犯罪嫌疑人程某被警方抓获,随后,其他两名同案犯也相继落网。
经查,这是一个分工明确、跨省流窜作案的团伙。据三人交代,他们都是河北人,2012年1月,三人经过预谋,从河北省张家口市南下,在江苏省、河北省、山东省等地共盗窃作案4起,窃得价值数万元财物。
2012年1月24日傍晚,三人南下的“第一站”是泰州市。下车后,他们盯上了一个举办婚宴的酒店,便冒充参加婚宴的客人,趁一位客人出去敬酒之际,从他挂在椅子上的衣服里偷走钱包。“第一桶金”就是9500元,这让三人大喜过望,得手后他们“信心”大增。于是,“第二站”他们来到高邮,偷走了马先生 1.3万余元的财物。由于担心频繁作案被抓,他们逃回了河北,不到半个月,三人又按捺不住,在前往河北、山东再次作案时,被高邮警方一网打尽。此时,赃款已被三人平分,到案后,犯罪分子归还了被害人部分财物。
团伙“老大”原是企业老板 行窃竟为生意筹集资金
据程某供述,他在河北老家是个小有名气的老板,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一个老板是怎么变成了一个流窜作案团伙的“老大”的呢?
原来,程某以前就曾有盗窃的前科,2006年,他被广陵法院以盗窃罪判刑2年6个月。服刑期满后,程某开了一家公司,但他只有初中文化,又缺乏管理经验,公司的发展不尽如人意,每当公司遇到大的“经济危机”时,程某就犯了难,借钱拉不下脸面,贷款又屡吃闭门羹,于是程某就想到干“老本行”。
近日,高邮法院依法审结程某盗窃一案。法院审理认为,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加上属于流窜作案,社会危害性大,酌情从重处罚,不过鉴于他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可,并且部分赃物被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他两名嫌疑人被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