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的王女士4年前和小宋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不合闹到了离婚的地步。就在办理离婚手续期间,王某把公公婆婆和丈夫一家3口告上了法庭,称3名被告瞒着她把结婚时娘家陪嫁的一套房子偷偷卖了,为此向3名被告索要卖房款近30万元。仪征法院开庭审理后,发现原告王某为了打赢官司,做了不少假证据,还让宋家人无端陷入了官司,依法驳回了王某的所有诉讼请求。

 

王某和宋某两人在安徽的同一所大学就读,因为是扬州老乡,两个人平时接触很多,后来就恋爱了,毕业后,两人回到扬州结了婚。由于宋某在一家外贸企业做营销,经常要到外地出差,这种聚少离多的生活,让夫妻二人的关系渐渐疏远了,最终闹到了离婚的地步。就在两人张罗离婚的时候,宋某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他被妻子告上了法庭,一起收到传票的还有宋某的父母,“她说我的父母和我串通起来,把仪征老家一套价值近30万的房子卖了……”王某诉称,她在嫁给宋某的时候,因为宋某家境贫寒,“不差钱”的王家人送给女儿一套房子作为嫁妆。然而,在2011年,宋爸爸瞒着她竟然把房子卖掉了,直到2012年她才知道真相,“以前因为都是一家人,我没有追究,如今都闹到离婚的地步了,必须要把属于自己的财产要回来……”王某请求法院判决卖房所得的近30万元房款归还给她。

 

原本还想挽回这场婚姻的宋某,在得知妻子把他和父母告上法庭后,彻底和她划清了界限。宋家人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说法:“我们家条件不好是事实,结婚的房子是我们夫妻双方合资购买的,当时向岳父家借了几万块钱,不过后来都还清了……”宋家人表示,王某之所以把他们告上法庭,就是为了独吞房产。宋爸爸介绍,儿子和儿媳后来都到了扬州市区发展,需要在城区买房子,就决定把仪征老家的房子处理掉。他们夫妻平时忙于工作,就全权委托老宋卖房子。“当时卖房子的时候,儿子和儿媳确实都不在场,办手续的时候是我代替他们签的字,买主不放心,签合同当天,买主是和儿子、儿媳都通了电话的……”老宋的这一番话,得到了当时买房人的证实。老宋表示,卖完房子,儿媳就整天追着要钱,他没多久就把近30万元卖房款全部给了她。

 

仪征法院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查明房子是王某和宋某婚后共有财产,口头委托老宋卖房,是其夫妻二人真实意愿的表示,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并且房款已经归还给宋某夫妇。因此,依法驳回了王某的所有诉讼请求,案件的受理费由王某承担。